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需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将对2024—2027年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供应商进行采购,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标。
一、项目概况:
1.招标人(业主):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
2.项目名称:泸州老窖天府中学2024年—2027年信息化设备耗材及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
3.项目编号:TFC2024301
4.项目地点:泸州老窖天府中学
5.建设资金:自筹资金
二、招标内容:(详见招标文件)
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。
三、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2023年半年以上缴纳税收证明);
5.投标单位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四、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说明,密封,装册(所有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,均为实质要求):
1.提供营业执照;
2.供应商基本情况表;
3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提供的证明文件是清晰的彩色打印件);
4.供应商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征信信息截图;
5.相关承诺函;
6.其他相关证明材料;
7、报价表;
8.廉政风险告知书。
五、本项目报价方式及评标原则:
1、报价方式:含税、安装、管理及服务等费用的单价及单价总和报价。
2、投标商需按“附件1”《项目及最高限价列表》中提供的各项目最高限价进行统一下浮比例报价。不按此规则报价的视无效报价。
3.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低于5%的投标报价,不进入下一步评审;
4.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高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(不含上述第3款被淘汰的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)算术平均值的118%时,不进入下一步评审;
5.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高于15%并且高于所有有效投标人(不含上述第3、4款被淘汰的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)投标下浮比例算术平均值的105%时,该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,视为无效报价。
6.满足上述报价条款的最大下浮比例为中标报价。
7.出现多个最大下浮比例报价,则采用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供应商。
六、报名及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、地点:
1、报名时间:2024年1月5日上午9:00
2、截止时间:2024年1月11日下午17:00
3、开标时间:2024年1月12日上午10:00
4、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:2024年1月11日下午17:30
5、递交文件截止时间:2024年1月12日上午10:00
6、开标地点: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弘文楼三会议室
7、相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。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相应文件,采购人恕不接收。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七、本次招标公告在泸州市老窖天府中学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(业主):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
地 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天府路1号
联 系 人:蒋老师
电 话:13458728507
2024年1月4日